国家法官学院是最高人民法院直属的法官培训机构,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。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,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多媒体版面设计人员1人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原则、职位、专业及报名条件
(一)招聘原则: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竞争、择优。
(二)招聘职位、专业和要求
1、职位:多媒体版面设计人员1名。
2、专业:具有美术设计、绘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。
3、要求:具有四年以上美术设计、绘画相关工作经验;能熟练运用Photosthop、Illustrator、InDesign、AfterEffect、Painter等设计软件以及Microsoft Office办公软件;有扎实的美术绘画功底,良好的艺术修养和审美能力,具有空间想象能力及创新思维;具有流利的英语口头表达能力以及良好的听、读、写、译能力;具备优秀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责任感。
(三)报名条件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、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3、遵纪守法、具有良好的品行;
4、具有相关职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;
5、身体健康,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;
6、年龄为35周岁以下。
以下人员不得报考:
(1)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;
(2)在各类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、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;
(3)现役军人;
(4)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。
二、招录工作的程序
(一)报名及资格审查
1、报名。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8日,报名材料以快递方式接收,报名者以投递日期为准,并须于投递之日起3日内向学院人力资源部电话查询投递结果。
报名者在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:(1)《国家法官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》(样式附后)1份,对所获奖励须提交获奖证书的复印件;(2)学历、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;(3)本人身份证复印件,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(其中一张贴于报名表上);(4)户口本复印件;(4)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。
2、资格审查。根据上述招聘条件和招聘职位的要求及时进行资格审查,并提出审核意见。对符合报考条件的,将于12月14日前通知有关报考者。
(二)专业知识及能力测试
具体内容包括相关专业的知识及实际操作能力。测试时间为12月中旬,地点在国家法官学院新校区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(三)面试
根据报考者的测试成绩,按照1:3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。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,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。面试时间为12月中旬,地点在国家法官学院新校区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(四)体检与考察
根据测试、面试情况决定考察对象人选。考察对象人选需进行体检。根据考察情况按程序报批确定拟录用人选。
(五)公示及聘用
拟录用人选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7天。公示期满后,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,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。
三、联系方式及联系人
通讯地址: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11号
邮政编码:100070
联系电话:010-67559299、010-67559300
传 真:010-67559299
邮箱:chinacourt_zp@163.com
联系人:曹老师、马老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