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-1-19
南京工程学院是一所以工学为主、多学科协调发展、培养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的省属普通本科院校,是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会副理事长单位、全国应用型本 科院校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和全国产学研联合会常务理事单位,也是国家“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”首批试点高校及教育部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单位 之一。学校坐落在钟灵毓秀、人文荟萃的古都南京,地处国家级风景名胜方山风景区的北麓,占地面积2700亩,校舍建筑面积80余万平方米,校园湖光鹭影, 风景如画。学校现有20个教育教学单位,全日制在校生近2.5万人,教职工1800余人,高级职称教师550余人。
学校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深入实施“人才强校、开放互动、品牌特色、行业合作、文化建设”等五大战略,大力推进内涵建设,努力将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工程大学。
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,2016年计划招聘教师68人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教师岗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;
2.热爱教育事业,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;
3.遵纪守法,有良好的师德品质、敬业精神和团队精神;
4.身心健康;
5.具备所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。
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享受事业编制待遇,具体待遇按照《南京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(修订)》的有关规定执行(见附件)。
人事处初步审核应聘人员材料,分送相关学院。学院组织面试(含试讲、学术讲座等)。考核具体时间由学院通知应聘人员。
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业务能力、所提供材料真实性等进行全面复审,并报学校审批。
拟聘人员名单在校园网人事处信息公告栏公示一周,相关材料送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和备案。
体检合格后(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)与学校签订聘用协议。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。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,取消录取资格。
应聘人员可以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递交个人简历,并同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(含教育背景、工作经历、教学科研成果等相关内容),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。
联 系 人:王成 方琼波
联系电话:025-86118844 传真:025-86118844
通讯地址:南京市江宁科学园弘景大道1号 南京工程学院人事处
邮政编码:211167
电子邮箱:rsc@njit.edu.cn(邮件标题格式:应聘学院(部、中心)+姓名+学历学位+专业(方向)+职称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