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-1-23
首都医科大学建校于1960年,是北京市重点高等院校。北京黎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是学校承担后勤保障任务的企业平台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,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基本条件 1.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具有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; 2.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热爱教育事业,遵守职业道德,恪守工作纪律; 3.敬业、踏实、有责任感和团队精神; 4.身心健康; 5.社保缴费清晰,保险材料完备。 二、招聘岗位及要求 (一)招聘岗位: 1.岗位1:杏林学苑博雅楼工勤服务岗(1人,限女性) 工作地点:右安门校区 (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10号) 2.岗位2:杏林学苑和平里公寓工勤服务岗(1人,男女不限) 工作地点:和平里校区(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2号) (二)任职条件: 1.本市正式户口(本市退休人员也可应聘,年龄不超过57岁,综合条件优者可适度放宽); 2.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,作风正派,服务意识强; 3.具有与工作职责相适应的工作能力、文化知识和服务管理技能; 4.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;从事过教育、卫生行业,或有行政及党务相关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; 5.能够适应学生公寓24小时轮班制工作特点,保障工作时间。 (三)岗位职责: 1.执行学生公寓各项管理制度及工作要求,做好住宿学生的日常服务保障工作; 2.配合做好公寓学生的日常行为管理和引导;协助与配合做好公寓文化、公寓学生党建及学生教育工作; 3.具体落实公寓各项安全保卫工作,负责公寓消防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查、报修和维护;熟悉并熟练掌握和运用公寓突发事件紧急预案,并处理相关事项; 4.负责生活设施的报修和保障工作;协助完成所在公寓卫生监督及检查、管理、统计工作; 5.在岗期间,承担门卫工作,做好值班记录,并做好学生晚归等相关登记; 6.听从公寓负责人的工作安排,具体落实并完成杏林学苑布置的各项工作。 三、招聘办法 1、报名 自公告之日起接受报名,应聘者与杏林学苑联系报名。 2、资格审查 杏林学苑对应聘人员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,在符合任职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进行面试。 3、考核与体检 杏林学苑组织统一考核后将结果上报学校人事处,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并组织体检。 4、审批 人事处综合考核体检结果进行审批,其中校聘岗位人员报校长办公会审批。 5、签署合同 按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签订聘用合同(退休人员签订劳务协议,约定双方权利责任)、聘任合同(约定岗位任务)。 四、几点说明 1、教职工身份:学校非事业编制人员是学校教职工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,其在校工作期间具有教职工身份。 2、聘用期限和试用期: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,聘用期限为一年,其中试用期为1个月,试用期的解聘条件为不能胜任岗位。 3、福利待遇:用人单位按照上级和学校的有关规定,为非事业编制人员提供养老、医疗、失业、工伤、生育等社会保障待遇,并根据所聘岗位级别兑现相应工资待遇。非事业编制人员实行年度考核,考核合格者薪级工资调增一级,同时,学校建立非事业编制人员工资待遇动态增长机制。 4、值班费标准:非事业编制人员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增加的工作时间,享受与事业编制人员一样的值班补助,其标准为日常工作日的值班每天30元,公休日值班每天50元,法定节假日值班每天60元。不再按社会标准计算加班费。 5、择优选拔进入事业编制:学校建立非事业编制人员择优进入事业编制的工作机制,对于非事业编制人员中表现优秀者,如符合有关基本条件,并经考核评议合格,即可转入学校事业编制。 五、报名方式 1、报名方式: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件(简历以附件形式发送,请注明应聘非事业编,岗位1或岗位2),或者电话(需另交纸质简历)等形式报名。 联系人:徐老师 联系电话:83911752 电子邮箱:xinglin@ccmu.edu.cn 2、报名截止日期:2016年2月26日 首都医科大学 北京黎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 1月15日 |